CILRAP 咨询委员会
希拉德•阿布塔伊
希拉德•阿布塔伊(Hirad Abtahi)是国际刑事法院院长的首任法律顾问,同时也担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在国际刑事法院工作之前,他曾在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庭工作,尤其是参与了米洛舍维奇案件的审判工作。希拉德•阿布塔伊也曾担任位于日内瓦的国际法学家委员的法律顾问,并代表该委员会向联合国前南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书记处提供法律咨询。咨询的议题包括:受害人及证人的重新安置、被告羁押状况及判决在第三国的执行问题。他已经在人权法、人道法及国际刑法领域以英语、法语及波斯语等多种语言形式讲学并发表了相关作品,其中包括在海牙国际法学院的2008年冬季课程上的讲学。他拥有国际法的研究生文凭及在伊朗、法国、加拿大及英国的教育背景。
派亚姆•阿卡凡
派亚姆•阿卡凡(Payam Akhavan)是麦吉尔大学的副教授。他在国际公法、国际刑法和转型正义领域进行教学和研究,他对人权和多文化主义、战争罪起诉、联合国改革以及预防种族屠杀等问题非常感兴趣。他之前的经历有:麦吉尔大学布尔顿高级学者、多伦多法学院杰出访问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和耶鲁大学国际和地区研究中心访问讲师和高级学者。他有多个出版作品,包括“超越免责:国际刑事司法能否避免未来的暴行?”(2011年发表在《美国国际法期刊》第95卷第7章,访问www.asil.org/ajil/recon2.pdf) 。该文被《国际法律图书馆和法律研究》评为“当代最重要的法律出版论文”之一。他还是《联合国秘书长防止种族灭绝特别顾问办公室工作报告》(2005年)的作者。
西尔瓦娜•阿尔比亚
路曾娜•巴耶克斯
路曾娜•巴耶克斯(Ruzena Bajcsy)博士是加利福尼亚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电气工程和计算机科学教授,和“为科学利益进行信息技术研究中心”(CITRIS)的名誉理事。目前她的研究领域包括人工智能;生物系统和计算机生物;控制、智能系统和机器人学;图形和人机交互、计算机视觉和安全性。2001年至2004年,她是CITRIS的主任,发起了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戴维斯分校、默塞德分校和圣克鲁兹分校与私人企业联合项目,以改善使用信息技术的方式来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加入伯克利分校之前,巴耶克斯博士负责领导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计算机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每年管理5亿美元的预算。她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任教,也是该校通用机器人和积极感知实验室的主任。实验室由她在1978年创立。1985年至1990年期间,她是宾大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的主席。
M•谢里夫•巴西奥尼
M•谢里夫•巴西奥尼(M.Cherif Bassiouni)先生是美国德保罗大学的著名研究法学教授。自1964年起在该校任教,并自1990年担任该校的国际人权法研究所所长。自1988年至今,他还担任意大利锡拉库萨国际高等刑法学科研究所所长;1989年至2004年,担任国际刑法协会名誉主席;自1996年起,担任开罗大学客座刑法教 授。他曾是美国华盛顿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的客座学者(1972年);纽约大学法学院的访问教授(1971年);还是德国弗莱堡大学国际刑法的富布莱-海斯特项目教授。他经常在美国和国外的大学讲学。巴西奥尼在埃及、法国、瑞士和美国接受法学教育,分别获得了多个荣誉学位。巴西奥尼的学术作品:个人独著32本,编辑著作47本,内容涵盖国际刑法、比较刑法,人权法及美 国刑法;并在美国及其它国家期刊书籍发表文章240篇。其大量作品被国际司法机构及国内法庭引用。
奥林匹亚•贝科
约恩•宾(2009-2014)
吉尔伯特•比蒂
塞吉•布拉梅兹
J. 彼得•伯吉斯
大卫•科恩
戴维•科恩(David Cohen)自1979年起曾作为安可人文科学特聘教授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执教,并且是该校伯克利战争罪研究中心的创始主任。目前,他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研究院教授、夏威夷大学法学教授,以及斯坦福大学WSD-Handa项目人权与国际司法教授,并领导WSD-Handa人权与国际司法中心(WSD: Worldwide Support for Development)。自2000年以来,他与夏威夷檀香山东西研究中心合作(the East-West Center, 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亚太研究中心),协调开展了数个亚洲人权项目,并担任该中心的亚洲国际司法倡议项目主任及国际法高级研究员。他也同时担任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的特聘访问研究员。目前,WSD-Handa人权与国际司法中心的战争罪研究项目与胡佛图书馆及档案馆共同合作,正在柬埔寨、塞拉利昂、前南斯拉夫及中国,开展档案及IT项目。
阿尔内•威利•达尔
约拉姆•丁斯坦(2009-2024)
马克•S•埃利斯
乔恩•埃尔斯特
斯瑞•S•弗里格
斯瑞•S•弗里格(Siri S. Frigaard)是挪威国家起诉有组织犯罪和其他严重管理部首任检察长和主任(2005年- )。该办公室负责调查和起诉核心的国际罪行、恐怖主义犯罪、计算机犯罪、在互联网上对儿童性虐待以及有组织的犯罪。此前,她是挪威国家刑事调查局(NCIS)副主任(2003-05年)。自1985年以来,她一直是挪威检察官;自1993年以来,她在奥斯陆地区检察院担任高级检察官和副主任。2000年,她是该检察院的办公室代理主任。在此之前,她已经在奥斯陆警察局担任了6年的助理警察局长和检察官,主要负责调查有组织贩卖毒品犯罪。2002年1月至2003年5月,她在东帝汶担任严重罪行副总检察长,负责调查和起诉1999年之前在该国犯下的严重罪行。从1999年6月至2001年10月,她还担任高级检察官和阿尔巴尼亚总检察长的特别法律顾问。她曾在斯特拉斯堡欧洲理事会的不同委员会中和波罗的海有关国际法律援助的合作事宜中代表挪威。目前,她是挪威议会问责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国际转型正义中心(ICTJ )、国际刑法服务协会( ICLS )和国际检察官协会( IAP )的执行委员 。
詹姆斯•A•戈尔德斯汤
詹姆斯•A•戈尔德斯汤(James A. Goldston)是开放社会司法倡议组织(the Open Society Justice Initiative)的创始执行主席。该组织是索罗斯基金会网络的运营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以权利为本的法律改革。司法倡议组织致力于国际诉讼、宣传倡议及学术研究,其涵盖的议题包括:大规模暴力犯罪、无国籍、种族歧视、自由表达权行使的限制,过度的审前羁押以及自然资源开采相关的腐败问题。2007年至2008年,戈尔德斯汤在海牙担任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的起诉协调官员及高级诉讼律师,对检察官办公室介入的所有案件的诉讼进行审查,其中包括达尔富尔情势,刚果民主共和国情势以及中非共和国情势。之前,戈尔德斯汤曾作为位于布达佩斯的欧洲罗马人权中心的法务主管,率先突破性的推动了欧洲人权法院及联合国条约机构具有开拓意义的公民权利案件。他是长达十年之久的DH诉捷克共和国案件(The Case of D.H. and Others v. the Czech Republic)的首席律师,在其2007年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欧洲人权法院首次判定全国范围内的系统性歧视违反《欧洲人权公约》。戈尔德斯汤还曾担任过美国纽约南区的助理检察官、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派驻波黑的人权事务总干事、人权观察国际组织的研究员以及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讲师。
理查德•戈尔德斯通
汉内•索菲•格雷韦
法布里西奥•瓜里利亚
弗朗茨•京特
弗朗茨•京特(Franz Günthner)现为德国慕尼黑路德维希 - 马克西米利安大学(LMU)信息和语言中心(CIS)的计算语言学教授。专业背景是哲学和语言学。他是著名的计算语言学专家,并自1996年起就以合作开发众多著名在线搜索平台而得名,包括:AltaVista、Fast Search and Transfer (已被微软收购)、 RealNames、JobaNova、Exorbyte,All The Web等。他在1990年加入路德维希 - 马克西米利安大学(LMU)之前,在图宾根大学担任普通和计算语言学教授(1977年-1989年)。研究兴趣包括文本处理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词汇和语法表示方面的转换文本语料库(这里指,计算机可部署的电子词典和本地语法)。他同时也帮助设计完成了许多搜索引擎,包括第一个大规模科学搜索引擎:www.scirus.com。他当前的工作集中在使用计算语言学技术对网页和链接做分析,特别是在垂直搜索引擎的构建上。
沃尔夫冈•卡莱克
汉斯-彼得•考尔(2009-2014)
汉斯-彼得•考尔法官(Hans-Peter Kaul)自2003年起担任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一直到2014年7月迫于致命的疾病而辞职。他于2006年再次当选为第二个任期的法官,担任第二预审分庭的法官,负责乌干达情势、中非共和国情势和肯尼亚情势。2009年3月11日,当选为三年任期的国际刑事法院第二副院长。考尔法官当选为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之前,在德国联邦外交部担任外交官。1996年至2003年,在联合国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的过程中,担任德国代表团团长和首席谈判代表。2008年11月,获得科隆大学法学院授予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考尔法官在国际公法领域特别是国际刑法方面发表了大量作品。其作品可以通过国际刑事法院法律工具数据库获取。考尔法官一直极其勇敢执着地捍卫国际刑法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公正性,也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着国际法研究和政策中心(CILRAP)。
马克•克朗伯格
马克•克朗伯格博士(Jur. dr. Mark Klamberg)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副教授,也是斯德哥尔摩国际法律和司法中心(SCILJ)的研究员。他出版过多部国际刑法领域的著作,包括 《国际刑事审判中的证据》(" Evidence in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als”,马丁努斯•奈霍夫出版社,2013年)。
克里斯托弗•基斯•霍尔(2009 - 2013)
克里斯托弗•基斯•霍尔(Christopher Keith Hall)曾是国际刑事法院创办时期民间社会的主要领导者。其经历包括:1972年,纽约哥伦比亚大学;1978年,芝加哥大学法学院; 1978年-1982年,纽约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广泛参与了代表海地和古巴难民的公益诉讼);1982年-1983年,迈阿密大学讲师;1983年-1984年,迈阿密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1983年-1984年,迈阿密Kurzban Weinger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1984年-1990年纽约州助理总检察长;1990年-2004年,大赦国际组织伦敦总部的法律顾问(自2004年起担任国际司法项目的高级法律顾问)。他曾代表大赦国际组织致力于设立和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并负责其他相关国际司法问题,包括其他国际刑事法庭、普遍管辖、大赦、豁免和法治。霍尔是国际刑事司法领域最受尊敬的律师之一。他与FICHL论坛共同紧密合作过数个项目。
弗里茨•卡尔斯霍芬
弗里茨•卡尔斯霍芬(Frits Kalshoven)是荷兰莱顿大学国际公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名誉教授。卡尔斯霍芬博士先后为莱顿大学(1967年-1989年)和格罗宁根大学(1999年-2002年)的国际人道法教授。他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780(1992年)号决议设立的调查前南斯拉夫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专家委员会首任主席(1992-1993年)以及根据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设立的国际人道主义事实调查委员会成员(1991年-2001年,其中在最后五年任期期间担任该委员会主席)。2002年,卡尔斯霍芬教授被授予亨利•杜南奖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最高荣誉。卡尔斯霍芬教授出版发表了大量武装冲突法相关的作品。
埃尔基•科鲁拉
克劳斯•克雷斯
苏珊•兰姆
苏珊•兰姆 (Susan Lamb) 现为印度金道尔全球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副院长。兰姆教授拥有16年联合国针对发生在前南斯拉夫,卢旺达及柬埔寨的残暴罪行相关的司法工作经历,其曾经担任的职位包括:联合国协助红色高棉审判的高级司法协调官员(UNAKRT)和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审判分庭的高级法律官员(ECCC)(2009年-2013年);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庭长埃里克•莫塞(Erik Møse)办公室主任及审判第一分庭的高级法律官员(2005年-2008年)。她也曾在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担任过不同的职务。(1997年-2005年)。苏珊•兰姆是罗兹奖学金获得者(Rhodes Scholar)并获准作为出庭律师及事务律师在新西兰高等法院执业。
戴维•卢班
戴维•卢班(David Luban)现为乔治城大学法学和哲学教授。拥有芝加哥大学的学士学位和耶鲁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曾在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和耶鲁大学法学院学校担任法律客 座职位;也曾在达特茅斯学院和墨尔本大学担任哲学客座职位。1982年,他是法兰克福和汉堡的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的访问学者。此外,卢班还曾是伍德罗•威尔逊国际学者中心的研究员和古根海姆奖学金的获得者。卢班已经出版发表了大量书籍和文章,其最近作品是《国际刑法和跨国刑法》,(共同作者:朱莉•奥沙利文和戴维•P•斯图尔特-Julie R. O'Sullivan and David P. Stewart)和《法律职业道德和人性尊严》。他的作品领域主要是法律职业道德、法律理论、国际刑法、正义战争理论以及最近一段时间的美国酷刑政策。
胡安•门德斯
亚历山大•穆勒
埃里克•莫塞
格罗•尼斯图恩
威廉•佩斯
威廉•佩斯(William Pace)是世界联邦运动-全球政策研究所执行主任。国际刑事法院联盟自1995年创办以来,他一直担任该联盟的召集人,同时也是保护的责任国际联盟的共同创始人和指导委员会成员。他曾担任海牙呼吁和平组织秘书长、国际法发展中心主任,以及大赦国际组织人权基金会的关系协调部主任等职位。目前,还担任联合国改革教育中心的委员会主席、一个地球基金会(One Earth Foundation)的顾问委员会成员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联合国安理会事务工作组的指导委员会共同创办人。他是城市摩根人权研究所的威廉•J•巴特勒人权奖章获得者。目前也是阿育王基金会研究员。佩斯先生撰写了大量的文章和报告,领域涉及国际司法、国际时事与联合国议题、多边条约进程以及国际决策过程中民间社会的参与。
耶莱娜•佩伊奇
耶莱娜•佩伊奇(Jelena Pejic)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2012年10月设立的重申和发展国际人道法项目主管。她还作为一名法律顾问,在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部工作,主要负责恐怖主义和国际人道法的相关问题。加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之前,她是纽约人权律师协会(现为人权第一(Human Rights First))的高级项目协调员,负责该委员会的国际刑事司法相关事务,包括设立常设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事务。佩伊奇女士持有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她曾在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学院学习并获得法律学位,也担任过该校的讲师讲授国际公法和国际关系。就国际人道法、人权法和刑法的各种问题,她广泛地写作并进行会议发言。
罗伯特•佩蒂特
约瑟夫•里克霍夫
约瑟夫•里克霍夫(Joseph Rikhof)拥有荷兰奈梅亨大学的民法学学士学位、麦吉尔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和爱尔兰国立高威大学的博士学位,以及麦吉尔大学航空和空间法文凭。目前,在渥太华大学讲授国际刑法课程,也在加拿大司法部担任高级顾问,负责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相关法律咨询。2005年,曾在国际刑事法院做访问学者。1998年至2002年期间,也担任过国际刑事法院公民及移民部下设的现代战争罪科室的特别法律顾问及政策顾问。他的专长领域是有关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法律,特别是在移民法和难民法框架内的相关议题。他在这些领域已撰写了大量文章,并在北美和南美,欧洲,非洲,中东,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进行讲学。